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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學院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 :       作者 : 伟德BETVlCTOR1946     時間 : 2016-09-17    點擊數:4  打印

嘉興學院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學校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教辦高科〔201080)精神,為做好我校2010年度教師及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标和要求

我校2010年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教師職務聘任制改革為契機,以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為目标,充分發揮評審工作在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科建設中的導向作用,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激發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升我校教學科研水平、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社會能力,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

在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進一步突出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鼓勵廣大教師積極承擔教學、實踐指導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任務;發揚團隊協作精神,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團隊建設、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實訓基地)建設以及各類教學、科技平台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引導教師投身“創業創新”工作,服務經濟轉型升級,特别對教師自主創新、申請專利、服務地方等方面的工作加以支持。強化對教師師德、學風要求,倡導科學嚴謹的治學态度,克服學術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風,堅決抵制學術腐敗和弄虛作假行為,對違反職業道德、學術道德者,實行一票否決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教師職務崗位設置方案,逐步實施以崗位聘任為主要内容的教師職務聘任制。淡化“身份”評審,強化崗位聘任,實現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由重身份、重評審、重資格向重崗位、重聘任、重考核轉變。

二、評審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一)根據《高等教育法》有關規定,申報、轉評或兼評高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必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二)高等學校教師教育理論培訓(以下簡稱為“教師崗前培訓”)要求:

1.教師崗前培訓合格成績是高校教師(含學生思政專職教師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員)轉正、定級、晉升專業技術資格的必備條件。

2.從外省引進的教師,如已參加原所在省組織的高校教師崗前培訓,成績合格,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結業證書,經驗證認可後有效。

3.從外省引進的教師,如未參加高校教師崗前培訓,或參加培訓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需參加浙江省高校教師崗前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後,方能申報晉升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41997年底以前已從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晉升教育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資格者,教師崗前培訓考試可予免試。

(三)晉升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合格學曆

1.學曆必須是國民教育序列合格學曆。

21971年以後畢業的大學本科生,經過進修,确認已掌握研究生主幹課程4-6門,年齡已滿30周歲晉升講師專業技術資格或年齡已滿40周歲晉升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可視為合格學曆。

340周歲以下(197011以後出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曆,音樂、體育、美術、護理、思政等專業教師暫不作要求;30周歲以下(198011以後出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曆,外語、音樂、體育、美術、護理、思政等專業教師暫不作要求。

(四)職稱外語考試要求

職稱外語合格成績,是評審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一。具體職稱外語基本要求及免試條件參見《職稱外語有關規定》及《外語免試審核表》(附件5)。

(五)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

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成績,是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一。具體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基本要求及免試條件參見《計算機應用能力有關規定》及《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核表》(附件6)。

(六)專任教師教學教育工作要求:

教師的首要任務是教學,為本、專科生授課,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是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必備條件。申請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任職期間應承擔一定的研究生或本專科課程的教學任務,專業課教師周授課4-6節;基礎課教師周授課6-8節。教學基本工作量要求是指授課的自然節數。

建立教學成果、科研成果和育人成果等效評價機制,教學成果獎、教改項目、精品課程等在專業技術資格評聘中與科研成果、科研項目一視同仁。教師承擔實踐性教學任務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實驗、實訓、實習,或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以及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為教師本人的教學成果。

進一步完善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制度,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浙教高教〔200733)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調整< 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0933号)要求,對在編的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進行每年(學年)一次的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考核結論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重要依據。在近3(學年)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中,有2(學年)考核為D或最近1年考核為E者,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近5年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累計3年為A者,優先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專任教師在任期内原則上應完成學校要求的非教學工作量。

(七)任職基本年限要求

具體要求詳見《部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基本要求》(附件13)。

(八)晉升(含轉評)講師專業技術資格基本要求

1.教學要求:

青年教師必須過好教學關,助教任職期間部分主講1門及以上課程的教學任務,完成教學基本工作量,教學工作綜合評價良好。

2.科研要求:

青年教師應具備獨立開展科研的意識和能力,助教任職期間公開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其中獨著(或第一作者)至少1篇。

3.實驗室工作和社會工作:

青年教師助教任職期間需擔任(兼任)實驗室工作或社會工作(班主任、班導師、輔導員或教學行政工作)1年以上,并經考核合格。

(九)“思政”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範圍:

1.我校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馬克思主義理論、形勢與政策、法律基礎、思想品德教育等課程教學的現任黨務幹部、共青團幹部、學生管理部門幹部及思政輔導員,可以參加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2.專職從事“兩課”教學的教師納入哲學政治學科組評審。

(十)關于公共體育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問題

根據公共體育課教學性質和特點,公共體育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用業務素質、工作業績量化考核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量化考核内容詳見《浙江省高校公共體育教師量化考核評估體系及量化表格》(附件10)。

(十一)國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問題

對從國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中,未取得與高校相對應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不受資曆、工作年限等條件的限制,可根據其實際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可免考。201011以後,從國(境)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自引進之年度起,3年内可直接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3年後按正常程序、條件申報。關于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界定:按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國人部發〔200525号《關于在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指導意見》有關條件執行。

(十二)關于晉升專業技術資格合格學曆為後學曆的任職時間要求

先參加工作後取得規定學曆的人員,取得學曆前後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十三)關于轉崗和轉評專業技術資格問題

1.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教高科〔200686号文件精神,“經商省人事廳同意,因工作崗位變動,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允許具有高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不經轉評,直接申報省高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權限内的非教師系列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允許具有教育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在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崗位上工作滿一年,不經轉評,直接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師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對同時具備“轉現崗位工作滿一年、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符合晉升年限、學曆和教師崗前培訓等符合現崗位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者,可直接申報現崗位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1)副教授可直接申報研究員;

2)高校講師可直接申報副研究員、高級實驗師、圖書資料副研究館員;

3)助教可直接申報助理研究員、實驗師、圖書資料館員、工程師;

4)教育管理副研究員可直接申報思政教授;

5)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員可直接申報思政副教授;

6)教育管理研究實習員可直接申報思政講師。

2.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轉崗1年後可申報轉評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學曆、教師崗前培訓等按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要求)。轉評1年後,才能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十四)關于破格申報、年度考核要求:

1.學曆、任職年限未達到評審要求須破格申報,按照《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标準》(試行)規定的破格條件從嚴掌握。但一般不允許學曆和任職年限雙破格申報。

2.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近3年以來年度考核或任職期滿考核“合格”以上方可申報。

3.破格申報人員,近3年以來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優秀或任職期滿考核為“優秀”;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近3(學年)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必須有一年為A,對于科研成果、社會貢獻特别突出者,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也須連續為B以上。

4.學曆破格 :

140周歲及以下晉升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原則上不予學曆破格;

240周歲以上晉升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學曆破格要求大專以上(含大專)

5.任職年限破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任職年限1年晉升講師:

1)碩士研究生畢業,教學優秀者;

2)大學本科畢業,教學工作量飽滿,教學測評優秀,論文、科研成果要達到副教授相當水平。

(十五)關于引進人員現職務資格确認問題

高校引進的學科建設與教學科研急需的省外高層次人才,已取得的高校相對應的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由省職稱管理部門予以确認。上述人員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時,須提交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省級人事部門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文件等有效材料複印件。

(十六)關于論文、論著、科研成果等材料要求

1.論文、論著必須是任現職以來至20101010(高級)或2010815(中級)前公開發表或正式出版。從今年起,對于論文論著,将重點關注其影響因子和被收錄、轉載、引用及被政府等相關部門采納等情況。

2.教學、科研項目需注明立項号,項目有關信息必須與文件一緻,表彰獎勵的内容應與本人拟聘職務崗位的專業相一緻。

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09年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的通知》(浙教辦高科〔2009133号)、《關于公布2009年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立項名單的通知》(浙社科聯發〔200940号)精神,從2010年起,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所申請的省教育廳、省社科聯等廳級及以下項目、課題(含校級課題)必須結題後,才能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成果,橫向課題不作此要求。

4.為提高教師論文論著質量和科研水平,申報正高職務,論文論著限填8篇(部);申報副高或中級職務,論文論著限填5篇(部);科研項目限填10項。

(十七)各教學單位(南湖學院、成人教育學院除外)成立由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為組員的5-7人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推薦小組,各單位行政負責人任組長,按照優先推薦(A)、推薦(B)、酌情推薦(C)和不予推薦(D)四個檔次對申報人員進行推薦,學生工作處成立思政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推薦小組,負責思政輔導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推薦工作,其他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推薦工作。要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中酌情推薦和不予推薦比例不低于10%

(十八)根據學校實際狀況,對專業技術資格評定進行宏觀控制。同一層次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次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次,學校對達到任職年限基本要求的人員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控制在80%以内。

(十九)根據浙教辦高科〔201080号文件要求,從2011年起,連續兩年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未獲通過的人員,須隔1年方可再次申報。

(二十)工程、圖書資料、教育管理等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資格的,要側重考核任現職期間的工作實績。組織指派到農村任科技特派員和農村工作指導員的,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十一)其他有關評審條件,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有關文件執行。

三、評審工作的具體安排

(一)申報人員報名

2010年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請于622前在校人事處網站“職稱評審”中的職稱系統(校内)注冊申報。

(二)申報人員辦理其他手續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申報人員應在624625到校計财處、人事處辦理以下事項:

1.到校财務處繳納評審費。評審費繳費标準為:申報高級 280 元;申報中級180元;申報初級100元。

2.憑評審費繳費單據,到校人事處領取:

1)《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簡稱“評審表”,一式3份;高校教師、研究、實驗和圖書資料系列)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簡稱“評審表”,一式3份;工程及其他系列)

3)《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簡稱“考核表”,一式1份;工程及其他系列)

3.從人事處網頁下載以下材料:

1)《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附件1,簡稱“綜合表”,申報教師、研究、實驗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使用)

2)《嘉興學院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附件2,簡稱“綜合表”,申報教師、研究、實驗、工程、圖書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使用)

3)《高等學校圖書資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附件3,簡稱“綜合表”,申報圖書資料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使用)

4)《高校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附件4,簡稱“綜合表”,申報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使用)

5)《職稱外語免試審核表》(附件5

6)《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核表》(附件6

7)《破格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7,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8)《破格推薦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8,破格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9)《嘉興學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清單》(附件9,申報人員)

10)《浙江省高校公共體育教師量化考核評估體系及量化表格》(附件10,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公共體育教師)

1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11,申報人員)

(三)申報人員在626629,按要求填寫“評審表”、“考核表”、“破格推薦表”或“免試審核表”,并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并打印“綜合表” 。

1.填寫《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其它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提交工作總結 ( 任現專業技術職務期間 ) 一式3 ( 電腦打印 ), 并經本人簽名。

2.所有申報人員須提交完整的前後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助教進修班結業證書 (或研究生主幹課程成績單) ,計算機、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聘書等複印件,整理裝訂成冊,并打印封面及目錄,目錄上方打印“x x x 同志證書複印件”字樣。

3.屬破格申報人員,個人要在《破格推薦審批表》有關欄目按有關文件規定注明符合哪幾條破格晉升理由,若所在單位(部門)同意破格推薦,由部門提交詳細破格推薦材料一式3 ( 電腦打印 ),由推薦單位(部門)落款蓋公章,題目統一為“破格推薦 x x x 同志晉升 x x x材料”字樣。

4.屬符合計算機、職稱外語免試條件人員,需填有關免試審核表,并注明免試理由。今年起,符合學曆、轉評、兼評、年齡等免試條件的申報人員無需填寫免試審核表。

5.根據浙江教育廳高校科研師資處的要求,為公平起見,“綜合表”中需限額填寫論文論著和科研項目,提交申報材料時,隻須提交“綜合表”中所填的論文論著和科研項目材料。同時,在其它表格中也不得出現超過“綜合表”所填寫的數量和内容。因此,要求申報人員将體現個人較高水平的論文論著和科研項目填寫在有關表格中,并提交相關材料。

(四)申報人員于630日前将“評審表”、“考核表”、“破格推薦審批表”、計算機、外語“免試審核表”、“綜合表”(電腦打印并附電子文檔軟盤,電子文檔不得改變原表結構)、論著論文原件、學曆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嘉興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清單”、“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交所在單位(部門)。由所在單位(部門)審核後,證書原件退回申報人員。

(五)各單位(部門)于7175審核申報人員材料,并填寫考核、推薦意見 :

1.單位(部門)統一到教務處、科技處、學生處核實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承擔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情況”、“科研情況”、“班主任工作”,并在《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第7頁至第10頁分别蓋教務處、科技處、學生處公章。由學校選派的挂職幹部服務地方的成果由組織部在相應頁蓋章确認。

2.單位(部門)簽署考核意見:《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第11( 或《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表》第7頁的“任職期間考核意見”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第6頁“單位考核意見”欄),“任職期間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單位(部門)根據申報人任期内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水平、教學科研等方面填寫綜合考核意見,結合年度考核等級,在考核意見欄,最後分别注明“任期考核優秀”、“任期考核良好”、“任期考核合格”字樣 , 并由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 , 加蓋公章。

3.單位(部門)在《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中“所在單位任職期滿考核及評審推薦意見”欄,或《浙江省高校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中“院校或市地評委會推薦意見”欄,由單位(部門)領導填寫,并添加到申報人員上報的電子文檔中。

(六)各單位(部門)于75712将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部門推薦意見彙總表》(附件12)和“綜合表”電腦打印稿整理彙總後,統一報送人事處。

(七)人事處在713日後對全部申報人員材料審核、整理,并将申報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廣泛聽取意見後進入評審程序。

四、評審工作的幾點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個人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單位(部門)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将文件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工,認真做好本單位(部門)2010年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二)申報人員要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事實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或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如與上述作假、舞弊行為有關,将予以嚴肅處理。

(三)申報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内上報申報材料,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人員相關材料,客觀反映申報人考核情況,填寫推薦意見,及時報送人事處。逾期不報者,不予受理。所有申報材料必須按統一要求,規範上報,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四)人事部門應在職稱申報、審核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規範操作,認真細緻地做好申報人員政策咨詢和解釋工作( 咨詢電話:8364121283642527)

(五)為保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嚴肅性,增加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學校監察部門受理教職工對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和違規行為的舉報 ( 舉報電話 : 83642345 ), 對舉報内容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附件:1. 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

2. 嘉興學院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

3. 高等學校圖書資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

4. 高校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工程系列)

5. 職稱外語有關規定及免試審核表

6. 計算機應用能力有關規定及免試審核表

7. 破格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8. 破格推薦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9. 嘉興學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清單

10.浙江省高校公共體育教師量化考核評估體系及量化表格

1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1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部門推薦意見彙總表

13.部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基本要求

14.部分非法出版刊物名稱及刊号

15.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佐證材料要求

嘉興學院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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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學院辦公室 2010年6月14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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